“扫黑除恶”一词来源于中共中央、国务院在2018年1月发出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这次“扫黑”比“打黑”更加全面深入,是由党中央、国务院专门印发通知,整合多部门力量,集党和国家之力要把这个问题解决好。 2018年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3年。
1、什么是黑和恶? “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恶”是指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 2、为什么要开展扫黑除恶? 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3、这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的时间? 这次全国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自2018年初(1月23日)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三年。 金融圈各领域潜藏的“黑恶” 1、银行领域:非法放贷 重点打击非法设立的从事或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非法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活动中的相关活动。 2、证券领域:非法集资 重点打击违反《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开展的非法证券活动。 3、保险领域:诈骗活动 重点打击有组织的保险诈骗活动。 练好四项“基本功”预防黑恶势力 作为证券投资活动服务的专门行业,证券业结合自己的行业特征,在扫黑除恶方面有着四项“基本功”: 1、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 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 恐怖融资是指下列行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募集、占有、使用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以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协助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以及恐怖主义、恐怖活动犯罪;为恐怖主义和实施恐怖活动犯罪占有、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占有、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 2、打击非法证券活动 非法证券活动是指违反《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未经有权机关批准,擅自公开发行证券,设立证券交易场所或者证券公司,或者从事证券经纪、证券承销、证券投资咨询等证券业务的行为。 非法证券投资活动包括: 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发布“免费荐股”广告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 以私募基金、内幕消息为幌子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活动; 以代客理财、收益分成等名义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 其他非法证券投资活动。 3、普及法律常识 简称普法,是我国实施宪法规定普及法制教育的重大措施。普法的对象是国家居民,普及的法律常识是居民必须要理解的法律。证券行业法律法规众多,加大对从业人员和投资者的普法工作,是规范机构合法合规运营、增强从业人员和投资者法律意识与知识的重要手段,也是防范打击黑恶势力的有效武器。 4、投资者保护 中小投资者是我国现阶段资本市场的主要参与群体,但处于信息弱势地位,抗风险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害。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证券期货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 2013年12月27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保护投资者权益九条意见”: 健全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 健全中小投资者投票机制 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健全中小投资者赔偿机制 加大监管和打击力度 强化中小投资者教育 完善投资者保护组织体系。 普通投资者如何“扫黑除恶” 普通投资者一旦遇到以下涉黑涉恶问题,可以及时举报,可实名或匿名举报!具体范围可参考下列: 1、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擅自发行有价证券,或者以其他方式从事或者变相从事非法集资活动; 2、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欺诈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以及追偿代偿资金的; 3、利用黑恶势力开展或协助开展业务的; 4、高利放贷或者套取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的; 5、非法涉及“套路贷”、“校园贷”等的; 6、未经许可,擅自开展或者超范围开展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及其他金融组织业务的; 7、地方金融组织工作人员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或为实际控制人的; 8、其他涉黑涉恶行为和经营违规行为。 支持反洗钱工作,保护自身利益,远离黑恶势力洗钱活动。我们普通投资者特别要注意以下情况: 1、配合金融机构进行客户身份识别; 2、不要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 3、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账户供他人使用; 4、不要替他人持有证券; 5、不替他人携带现金、无记名有价证券出入境; 6、不利用未公开信息参与内幕交易; 7、不配合他人进行利益输送; 8、不帮助他人处理犯罪所得; 9、选择合法的金融机构; 10、勇于举报黑恶势力洗钱活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若发现身边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应如何举报? 人民群众向政法机关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和方式进行: ①拨打公安机关或扫黑办向社会公开的举报电话及邮箱进行举报; ②通过政法便民服务平台进行举报; ③通过信件或向政法机关及扫黑除恶办公室当面举报。